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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不到这么快就有了结论,反倒有点不过瘾了。当然,想必都是天主的意思吧!
 
公司宣布解散后,挽留我和另一香港人L过档同集团公司。L立即表示愿意跟大部队前往广州,而且同意接受公司的条件。而我心痒想走人,所以向公司提出一些相当牵强的条件,本以为公司很难接受(因为牵扯到L)或至少难以全面接受,所以第二轮交涉时坚持寸步不让,就等着公司面露难色,然后乘机各奔东西,也算是给自己一个理由吧!
 
不料,今天老板从东京带回总部指示:同意Sharon的所有要求。一次性支付至今的长期服务金(类似退休费)和慰劳费(类似奖金),然后重新签约。L也因此获益,显得欣喜若狂。我的新合同条件似乎也相当吸引,所以顺理成章地,我会考虑留下。其实当初提这个条件,无非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,能拿到手的,当然要争取先拿到手,对不对?至于加入新公司后,如果发现不妥可以随时跳槽,到时候不会有任何损失。在香港,提出辞职的是拿不到慰劳费的,长期服务金也要等到退休后,而且有一定上限。
 
Anyway,按照打工仔的小算盘,算来算去目前的条件都是比较合算的。Thank God!
 
唯一遗憾的是,“幻想”提前破灭了。本来应该有更多更新奇的剧情发展的可能性,现在一下子却化整为零了悲伤 。也许,这就是生活吧!变故令人不安但却兴奋,恢复安稳时却显得索然无味。当然,未来的工作可能有较大变化,但愿多一点挑战性,这样才能让我稍微心理平衡一点。
 
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支持!要知道我胆敢不知天高地厚地提条件,多亏大家了!大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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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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